谁的国歌?谁在乎?
2000年,张惠妹在陈水扁的总统就职典礼上唱了“中华民国国歌”,惹祸上身,被中国大陆禁唱五年。
五年后的今天,由于有小道消息说,阿妹日前在北京接受中央电视台访问时,表示当年唱“国歌”并非自己的决定,还“被迫忏悔”,结果招致吕秀莲和游锡堃等政界要员的痛批。
不过,从这个始于五年前的“国歌风波”,也可以看出两岸执政当局对待这首“三民主义,吾党所宗”的矛盾心态。
矛盾之一:从大陆当局的角度说,无论是“两个中国”、“一中一台”都是不能接受的。换言之,无论是台湾的“中华民国宪法”,或是“国旗”,还是“国歌”,都不具备国家根本大法、国旗和国歌的资格。既然如此,阿妹当年唱的“三民主义,吾党所宗”,只不过是一首普通歌曲,充其量也就是国民党党歌罢了。那么,又何须为此而耿耿于怀呢?
矛盾之二:民进党人是打着反国民党的旗号起家的,在其历次政治集会中,也鲜见“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飘扬,而是绿油油的海洋。此外,民进党执政以来,也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推动各种“去中国化”政策,连国民政府从大陆带过去的宪法也要“绿化”。由此可见,民进党人对“中华民国”的“宪法
”、“国旗”不够尊重,这样又何必要求阿妹非得在北京强调“我是中华民国的人,唱中华民国国歌是我的天职”呢?
如果说,阿妹当年唱的不是至少还能和“一个中国”扯上边的“国歌”,而是被视为民进党党歌的“台语歌曲”《爱拼才会赢》(这首歌在大陆可不是禁歌,卡拉OK到处都有得唱),大陆是否会禁止她“登陆演唱”呢?
事实是,大陆不承认存在的,以及民进党政府“被迫接受”的“中华民国宪法”、“国旗”和“国歌”,恰恰是维系某种法理上的“一个中国”状态,避免两岸开战的最后三根救命稻草!(原载2004年8月7日新加坡《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