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本是艺术,但不可以相悖于文明与道德/一滴…雨
据悉:日前,57岁的艺术工作者成力在通州宋庄以性爱展示作为其行为艺术展,而后被警方带走,因上述认定被处劳动教养一年。而代理律师也正在为申请行政复议做准备。
这则消息彻底雷倒了网民大众,众所周知,恶俗炒作的风气在信息时代有着“突飞猛进,势不可挡”之势,其日益漫延让大众过足了眼瘾也吐够了口水,从露点走红到绯闻炒作,再到现今的“性爱表演”,当媚俗正在被当作“创新和时尚”时,更多的人站起来了,简直无法忍受,忍无可忍了。
这则新闻笔者仔细的看完,该“艺术家” 在所谓的“当代艺术馆”组织的活动中,公开邀请“特约”人员来参观他与另一女性的“性爱艺术”。 尽管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开明,人们对性的话题不再讳莫如深,但这种公然化的拿性爱行为当作艺术来表演,也实在让人跌眼镜,难道是因为道德与心灵的麻木,竟然靠这种行为来刺激?那么这种刺激到底是做给谁看呢?是媒体?还是老百姓?
社会的道德和文明底线到底是什么呢?当人类还为猿人时,就已经对赤身裸体尽可能的去想办法遮掩,而人类进入高度文明时,却把裸体当作艺术,这样的进化观念,让我们很无语!难道艺术的就非要用裸体来证明吗?像近期某女大学生满腹诗书却非要赤身裸体,用所谓的“艺术”来美化丑恶。也许,美与丑、善与恶、文明与倒退已经越来越被人为地模糊化了,被人为的扼杀掉了。
“性爱行为艺术”发生在今天也许是迟早的事,那些拿隐私、身体、绯闻炒作的“名人”从另一角度激发了更多人的欲望,当这种欲望开始弥漫的时候,将会有更多的人用更为雷人的事件来制造“名气”在他们看来,既然大众允许这样的歪风,那么他们也可以同样成功。所以它的发生是早晚的事,今天不发生在成力身上,也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那么有关方面是不是该亮剑整肃了呢?
其实,性爱原本可以看作是艺术,或者说它本身就是艺术,它的发生是在特定的场合,也就是说要有相关的约束力,在文明与道德中发生,当男女间把至情至爱升华到性时,在两个人的内心所产生的美好,可以被当作艺术,因为,性,它本身并不龌蹉,而是灵魂的交融。但如果把性在超出一定的约束,并在非常的场合和地点来发生,那么它必然是与文明相冲突的,这就是法律。
如卖淫嫖娼、聚众、跳脱衣舞、形形色色的艳照门等等,它们的发生就是超出形态超出约束,所以不可以称为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