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忽悠了谁?“嫖客救妓女”的另类新闻观点!
文/一滴...雨
(声明:本观点纯属个人观点)
网上热议话题(嫖客的行为算不算见义勇为?该不该受到处罚?)
从原报导中,我们不难发现漏洞百出,具体如下:
一、
其1:随着事态的发展,我们看到了小敏是反对去卖淫的,那么问题又来了!既然反对之心如此强烈,在第接一个客人时何不求人报警?难道嫖客中也只有最后出现的张某才有良心?而至于张雷等拿的提成就更加可笑了!若此宾馆有这项“业务”那么拿提成的也该是宾馆啊!怎么他们倒喧宾夺主了?难道这宾馆是专为他们几人所开的?!
其2:(由于小敏不适应信阳生活,7月20日下午,5人返回了新乡)这句话很矛盾!小敏不适应信阳,而就可以返回新乡,这么说几个胁迫她的人还是能听从她的话?而几个胁迫者也竟然放下身价不再胁迫了?那么小敏此时的身份是什么?
其3:小敏的家人呢?自始至终,没见小敏的家人来寻找或者其他的文字,一个16岁的女孩离开家20多天,家中居然把她给透明了?连生死都不想过问?这也太没亲情味了吧?此点于常理不符合!
三、
最后出面的张某,此人发现小敏很小,所以就跟她聊天,似乎让人觉得他缺乏的是聊友,而不是性,他既不需要(不急切的需要)找乐子也不该找卖淫的来乐吧?他既可以此日凌晨去报案,那么说张雷等并没有监控小敏的自由,小敏是完全可以自己去报案的。
张某的报案引发了一场争议,那就是该不该受处罚?而至于其他的,网民们没闲心去调查,管它真假良心在说话!张某的身份成了迷,也就成了这整个故事里的一个关键的导火索,因为他的报案,而让互联网有了新的话题。。。
下面是媒体报导的:少女遭同学强迫卖淫
16岁的小敏家住新乡,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了,没事就泡在网吧。
月8日下午,小敏在网吧碰到了同样辍学的同班同学张雷。与张雷一起的,还有3个男子。4人中,年龄最小的是16岁的张雷,最大的24岁。
相仿的年龄,相同的爱好,几个人很快熟络起来,一起打起了网络游戏,一直玩到次日凌晨。
结束后,天真的小敏跟着4人一起来到张雷家睡觉。看着熟睡的小敏,张雷几人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办法。张雷提议将小敏弄到洗浴中心坐台卖淫,赚钱让大家花。
提议一出,立即得到了另外3人的一致响应。7月9日上午,张雷告诉小敏,要她天天跟着自己,到外地卖淫。小敏强烈反对,张雷示意其余3人给小敏点“颜色”看看。一顿拳脚之后,小敏哭着答应了。
随后,张雷就跟朋友联系,为小敏找了一个从事卖淫的场所。7月9日22时许,张雷带着小敏乘上开往信阳市的火车。到了信阳市,小敏被安排在一家宾馆内卖淫。
小敏每坐台一次收取客人100元,张雷等人就收取70元的提成,小敏自己留下30元。仅仅一周,小敏先后在宾馆内坐台15次,张雷等人获赃款1000余元。
遇“仗义”嫖客获救
由于小敏不适应信阳生活,7月20日下午,5人返回了新乡。到了新乡,张雷依然没打算放过小敏,他又开始为小敏联系卖淫场所。但没有洗浴中心愿意容留小敏坐台,张雷只好在宾馆房间内用电话为小敏联系客人。
7月23日晚,张雷在酒店内与810房间的客人联系,称可以提供性服务。住在810房间的客人是一名中年男子,姓张,他见小敏年龄很小,和她聊起来。
看到客人只是和自己聊天,并没有其他行为,小敏就鼓起勇气哭诉了自己被强迫卖淫的实情,并请求帮助。面对一名尚未成年的少女,张某动了恻隐之心,次日凌晨时分,他带着小敏到新乡市卫滨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了案。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天,张雷等几人被民警抓获。因涉嫌组织卖淫,几人随后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