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优美兼而有之——读麻鬼羊曷《金字塔》
崇高优美兼而有之——读麻鬼羊曷《金字塔》
兵荒马乱的年代
我遥望远方
金字塔的光芒
跳入眼帘
一块一块的汗水
堆砌了你
一车一车的鲜血
铸造了你
一群一群的智慧
是你出众的生命
一滴一滴的泪水
是你孤独的骄傲
一堆一堆的骷髅
是你天下无双的骨骼
一队一队的死人
是你独一无二的身躯
昏黄的沙漠中
你头顶上的光环盖过了任何事物
细碎的风沙中
你周身的荣耀让我慕名而来
我的思念
你的神奇
我愿化为一瓶牛奶
在你的怀抱中甜睡
我愿变成一杯酒
在你的心脏旁沉香
我遥望远方
金字塔的光芒
跳入眼帘
一块一块的汗水
堆砌了你
一车一车的鲜血
铸造了你
一群一群的智慧
是你出众的生命
一滴一滴的泪水
是你孤独的骄傲
一堆一堆的骷髅
是你天下无双的骨骼
一队一队的死人
是你独一无二的身躯
昏黄的沙漠中
你头顶上的光环盖过了任何事物
细碎的风沙中
你周身的荣耀让我慕名而来
我的思念
你的神奇
我愿化为一瓶牛奶
在你的怀抱中甜睡
我愿变成一杯酒
在你的心脏旁沉香
中国80后女生“麻鬼羊曷”的诗歌《金字塔》,行文流畅,也不晦涩,却予人以广袤的想象空间。
先看一下这首诗的形式美。
记得曾经读过一篇题为《谈排比句的运用》的文章,作者在文中写道:“排比,本是一种修辞方式。可一旦将这一语言样式扩大化地使用,便可使文章‘闪闪发光’,文采顿生。”
诗人在描写诗中的金字塔时,就大量采用了排比句的修辞手法,营造了气势恢宏的氛围:
一块一块的汗水
堆砌了你
一车一车的鲜血
铸造了你
这组排比句,写的是建造金字塔之不易。
一群一群的智慧
是你出众的生命
一滴一滴的泪水
是你孤独的骄傲
这组排比句,写的还是建造金字塔之不易。
一堆一堆的骷髅
是你天下无双的骨骼
一队一队的死人
是你独一无二的身躯
这组排比句,写的仍然是建造金字塔之不易。
诗人在三组不同的排比句中,融入了汗水、鲜血、孤独、骄傲、骷髅、骨骼、死人等读之令人沉郁的意象,层层迭进,把古埃及统治者驱使成千上万的奴隶,花几十年时间,流血流汗,不眠不休地赶建工程浩大的金字塔的宏大场面,给写活了。
当我读到这几段文字时,我脑海里浮现的并不是几千里外的埃及沙漠上的金字塔,而是几千年前的古埃及帝国时期,法老王的监工将军和士兵们,挥着皮鞭抽打奴隶,驱使他们切割石块、搬运石料的生动景象,就像在看好莱坞电影经典《十诫》一样。
我愿化为一瓶牛奶
在你的怀抱中甜睡
我愿变成一杯酒
在你的心脏旁沉香
这是诗歌的最后四句。不知何故,诗人在写到“我愿变成一杯酒”这句时,没有给“酒”加上一个形容词,如“醇酒”、“美酒”之类的,否则就会是另一组写得相当优美的排比句,如此就能让此诗的形式美更上一层楼。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的遗憾。
接下来,再看一下此诗的内涵。
此诗不同流俗之处在于,诗人在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描写兴建金字塔的血腥场面后,并没有着墨于同情“被压迫的人民”或谴责“万恶的压迫者”,而是被金字塔的壮丽所征服——“你头顶上的光环盖过了任何事物”、“你周身的荣耀让我慕名而来”,最后还在金字塔面前许愿:
我愿化为一瓶牛奶/在你的怀抱中甜睡/我愿变成一杯酒/在你的心脏旁沉香
要知道,在崇高的事物面前,人类是很渺小的,心灵也是脆弱的。金字塔,是相当高的,尤其是在一马平川的沙漠上面,更是高得令人颤抖,令人战栗。人们在这种景况下的第一个自然反应,绝对是两腿发软,由不得要跪下来膜拜。
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今中外的帝王将相,都要把宫殿、宝座等统治权力的象征,摆在较高的位置,以便居高临下的缘故。拉萨山上的布达拉宫,紫禁城内的太和殿,还有皇帝老儿在太和殿内的龙椅等等,都是再也明显不过的例子。
如果认为这首以“金字塔”为题的诗,仅仅只是在歌颂金字塔的宏伟,也就是一首纯粹的咏物诗,那只是停留在鉴赏此诗的第一层境界。
金字塔是死的,不过是一大堆大石块而已。躺在金字塔里的法老王,才是曾经叱咤风云过的风流人物。事实上,埃及的金字塔,如胡夫金字塔、哈佛拉金字塔、门卡乌拉金字塔等,都是以法老王的名字命名的。可以说,法老王就是金字塔,金字塔就是法老王,两者是无法分离的。因此我认为从这首诗中,也能读出诗人具有“英雄崇拜”的情怀。也就是说,此诗也是一首对英雄主义的赞歌。
或许诗人自己也未必清楚,其实她在诗歌的一开头——兵荒马乱的年代/我遥望远方——就已经流露出对英雄的憧憬。为什么要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遥望远方的金字塔呢?不就是盼望以金字塔隐喻的法老王,以法老王隐喻的英雄出来拯救苍生,再造乾坤吗?
一部《二十五史》,说穿了,不过是记录上下五千年“乱世出英雄,乱世出天子”事迹的流水账嘛!
可是,把此诗理解成英雄主义的赞歌,也不过是达到鉴赏此诗的第二层境界而已。鉴赏此诗的最高境界,即第三层境界,应是德国哲人康德在《论优美感和崇高感》中所提到的崇高和优美这两个美学范畴。
康德认为,“崇高使人感动,优美则使人迷恋”、“崇高必定总是伟大的,必定是纯朴的,优美感则迷醉人,优美也可以是渺小的,可以是经过装扮和修饰的”。
在康德看来,崇高如果没有优美来补充,就不可能持久,它会使人感到可敬而不可亲,人们对它就会敬而远之,而优美若不能升华为崇高就会陷入低级趣味的危险。换言之,一切真正的美,必须是既崇高而又优美,亦即“阳刚美”和“阴柔美”的统一。
诗人赞叹金字塔的宏伟,这是“崇高使人感动”;诗人愿意化为牛奶在金字塔的怀抱中甜睡,化为美酒在金字塔的心脏旁沉香,这就是“优美则使人迷恋”了。换言之,从审美的角度说,读到了崇高优美兼而有之,才算是真正读懂了这首诗。